各位貴賓:
感謝您參加本公司歐洲地區團體行程,為了使您此行收穫更加豐碩,特將遊輪團體旅遊相關的訊息向您報告及說明,盼能增加您對這些的認識,並做好行前萬全的準備。同時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保障您的權益。
A. 團費與訂金說明:
1. 全程國際線經濟艙來回機票。
2. 遊輪住宿為兩人一室內艙。
3. 含兩地機場稅、燃油費、遊輪靠港稅。
4. 旅遊責任險:二百萬旅約責任險及二十萬意外傷害醫療險。(投保年齡保額限制:旅遊責任險投保年齡限制如下:未滿15歲及70歲(足歲)以上人士,保額限制為新台幣200萬元整)。若旅客想獲得更多保險的保障,可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或旅遊綜合保險。
5. 含全程岸上觀光及行程安排中的餐食、住宿、景點門票。(詳細內容請參考行程)
6. 【不含】全程領隊小費歐元140元。
*隨團服務的領隊/導遊/司機:建議每人每天歐元10元。
如14天團(領隊/導遊/司機小費)EUR$10 x 14天,每人共歐元140元。
7. 【不含】全程遊輪服務費(EUR/每人/每晚)EUR$10~13不等,依船上公告為準。
*內艙、外艙、陽台艙之船上遊輪服務費:11天10夜航程,EUR$10 x 10晚,每人約歐元100元。
8.【不含】新辦「台胞證」費用。
9. 不含機場與居住地間之接駁交通等費用。
10. 不含特殊禦寒裝備之租金費用。
11. 不含個人新辦護照工本費用與簽證申請費。
12. 不含行程表上未標明之各項開支、自選建議行程交通及應付費用。
13. 不含私人消費:如行李超重費、礦泉水、飲料汽水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交通費。
14. 保留團位後,請於三天內繳交訂金及護照影本,訂金每人新台幣30000元。如遇團體額滿或限期開票或限期確認船艙,請於報名的隔日繳交訂金及護照影本,始完成報名手續。
B. 團體住房權益小叮嚀:
1. 團費報價以雙人房(2人一室)為主,歡迎您結伴參加。若單數報名,須酌收全程單人房差額。百威旅遊會協助安排同性團友共用一室,若能順利調整,則免收單人房差額。
2. 單人房為一人房(Single for Single use),非雙人房供一人使用(Double for Single use),單人房較雙人房小,請旅客諒察。
3. 三人一室通常為雙人房加一床,許多旅館只接受小孩(2歲以下)才能加床,一大二小或二大一小合住,加床大多為摺疊床、沙發床或行軍彈簧床,空間有限加上三人份的行李,勢必影響住宿品質,故建議避免住宿三人一室。
4. 飯店的團體房無法指定連通房、同行親友指定在同樓層或鄰近房間,百威旅遊將向飯店提出您的需求,但無法保證飯店一定提供,敬請見諒。
5. 為遵守消防法規,年滿12歲者,不可加床三人(含以上)室。2~12歲小孩皆需佔床,2歲以下嬰兒可不佔床,請旅客配合飯店規定。
6. 歐洲飯店的房間多數大小不一,倘部分標準房獲飯店善意升等,非本公司所能掌控,亦無差別待遇,敬請諒察。
7. 行程之確認飯店,本公司保有調整之權利,若遇商展或節慶,將會尋找同等級替代飯店及住宿點,敬請包涵。
C. 注意事項&建議:
1.當您繳付訂金即表示旅遊契約產生效力,本公司將依各協力商之要求,為您預付此趟旅程的旅館、餐廳或機票等費用。若您因故取消,本公司將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條款或估算已實付的費用,向您收取超支費用或退回剩餘訂金。多數外籍航空公司一經開立機票,旅客需付全額票款,且不接受調整名單。
2. 如遇有不可抗拒情況,本公司保有變更航空公司,飛行航班及交通工具旅行方式之權利。
3. 附加【遊輪航行合約書條款】因受限於國際遊輪船位預訂時付款條件、取消、變更及退款等規定極為嚴格,就觀光局所規定之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中,第十三條有關《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之條規款定,「雙方同意就本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之內容,另簽立「遊輪航行合約書」取代之,並視為本定型化契約之一部;兩者解釋上有衝突之部分,均以「遊輪航行合約書」為準。」
遊輪行程之訂位變更、取消及罰則:
◎團體出發前76天以上取消者,沒收全額訂金為新台幣30,000元;
◎團體出發前75-58天取消者,取消費為全額團費之20%;
◎團體出發前57-30天取消者,取消費為全額團費之50%;
◎團體出發前29-16天取消者,取消費為全額團費之75%;
◎團體出發前15天(含15天內)取消者,取消費為全額團費之100%。
4. 根據遊輪公司的規定:訂船艙需要使用護照上的正確名字,一經訂位完成後,不得更改任何名字。如欲更改,需要取消並重新訂位,如此便有取消費產生。請各位貴賓在報名繳訂金的時候,請一併繳交正確的護照影本。
5. 根據【遊輪航行合約書條款】,遊輪公司基於環境之不可抗拒因素或基於旅客安全考量,可於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行程中登船、抵/離港時間及停泊港口,做出必要的變更。若有上述的情況發生,遊輪公司及本公司不負任何退款和賠償責任。
6. 根據遊輪公司的規定:『禁止在行程中懷孕滿24周的婦女登船』。 7. 本行程使用團體機位,不可延長天數、更改來回程日期及航班時間;所示之航班時間,航空公司/機型/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正確航班時間,以團體出發前航空公司公告為主。【特別說明1】團體旅遊所採用的一律為團體機票(含燃油附加稅),機票一經開票後,是不能更改也無法辦理退票,此點基於航空公司之規定,敬請見諒。【特別說明2】團體機位是無法特別需求座位的,如果有特別需求要靠窗、靠走道、坐一起…等,麻煩請補價差改訂FIT個人機票,才能滿足各位貴賓的需求。
8. 遊輪旅遊行程中,每天遊輪的開航時間都是準時的,且遊輪是不等人的,故旅客如果在團體集合時未能準時到達,請恕領隊無法在原地等候旅客,而之後旅客所衍生的所有費用(交通費、住宿費...等)請旅客自行負擔。
9. 成團人數: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以上(含);出發前四十天如未達基本成團人數,可改其它出發日期或退還已付訂金。
10. 如逢表列飯店客滿時,將會以同等級飯店取代。
11. 本商品所搭乘之班機與行程內容,請以說明會資料為準。
12.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業之因素,部份景點可能會受影響;故於行程參觀內容不減之原則下,本公司得依航空公司班機及旅館確認之實際情形及團體行進之交通狀況酌情參考調整順序,敬請貴賓們諒解!
13. 旅途中若有行程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恕無法退費。
14. 為顧及旅客人身安全與相關問題,在旅遊行程期間恕無法接受脫隊要求。
15. 請於班機起飛兩個半小時前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16. 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後發還護照於團員,及協助辦理行李托運,行李不得經由他人(非機場作業人員及航空公司地勤人員)代辦或整理托運行李。
17. 為顧及消費者旅遊安全,並為維護團體旅遊品質與行程順暢,本行程恕無法接受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單獨報名;如有行動不便或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欲參與本團體行程,必須至少有一位以上可相互照料之同行家人或友人一同參團,且經雙方確認後,確實並無不適於參加本團體行程之虞者,方可接受報名,感謝您的配合。
18. 團體旅遊需多方顧及全體旅客,時間的安排也需相互配合,故若有嬰幼兒同行時,可能無法妥適兼顧,所以請貴賓於報名時,多方考量帶嬰幼兒同行可能產生的不便,以避免造成您的不悅與困擾。
19. 素食:因各地風俗民情不同,國外的素食習慣大多是可以食用蔥、薑、蒜、蛋、奶等,除華僑開設的中華料理餐廳外,多數僅能以蔬菜、豆腐等食材料理為主;若為飯店內用餐或一般餐廳使用自助餐,亦多數以蔬菜、漬物、水果等佐以白飯或麵食類。故敬告素食貴賓,海外團體素食餐之安排,無法如同在台灣般豐富且多變化,故建議素食貴賓能多多見諒並自行準備素食罐 頭或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如有特殊飲食請於出發前10天告訴相關作業人員,本公司將盡力協助貴賓達成需求,但機上特殊餐食須以航空公司確認之結果為準。
20. 團體旅行中安排在中國餐廳用餐時,因國外各大城市之中國餐廳,受限於材料來源、當地飲食民情及廚師素質,實無法與國內相比較。若無法盡善盡美盡如您意,尚請見諒!
21. 歐洲大多數國家人民均習慣生飲自來水,因此陸地上的餐廳及旅館房間不會提供瓶裝礦泉水,也少有熱水提供。敬請了解。在遊輪上,艙房內禁止使用所有非遊輪公司提供的電器用品,故如需要冷/熱開水,請自備容器,可前往遊輪上的自助餐廳取用。
22. 遊輪上的早餐,可以到主餐廳或是自助餐廳享用豐盛的早點,或是選用艙房服務,在房間內享受兩人的世界。
23. 遊輪上精緻的午、晚餐,無論是主菜或是開胃菜、甜點,皆可隨心所欲。每天的菜色都有不同的變化。
24. 在遊輪旅遊時,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亦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
25. 陸地房間清潔費:每房每天歐元5元,請置於枕頭上(以床計算)。
26. 行李服務員上、下大行李之小費:每件行李歐元5元(請直接給予幫您拿行李的服務員)。
27. 其他小費,因地區及服務性質不同,可事先徵詢領隊或導遊之意見,再決定付小費之多寡。
28. 歐洲的廁所部份:基本上都是『使用者付費』,敬請準備零錢預算斟酌使用。
29. 遊輪的艙房每個人都要算佔床,以出發日計算,滿6個月以上的嬰兒方可登船。
30. 遊輪艙房都以二人一室為主,如欲需求三人艙房或四人艙房,歡迎來電洽詢。
D. 歌詩達遊輪旅遊常見問題如下:
1. 遊輪上所有消費皆以歐元計價,繳交的船艙費中,包括哪些遊輪上的服務項目? 通常一般船艙費中包括船艙住宿費、遊輪航行交通費、所有餐廳之餐點提供(但不含單點飲料費及訂位餐廳)、船上的娛樂表演活動及遊樂設施。此外,船艙費中並不包括個人醫療費用、小費,及私人消費的項目,如酒類及非酒類飲料、洗衣費、電話費、沖洗相片、SPA、美容、艙房內所提供之瓶裝礦泉水飲料等費用,都是您個人須自行負擔的範圍。
2. 航程中,該攜帶什麼樣的衣物?
參加遊輪假期通常基本應該準備的衣物有三種:在船上全天可穿著輕便的服裝或運動服。
白天岸上觀光行程或自由活動時所準備的旅遊服裝(請依季節溫度變化準備)
每天船上晚餐的服裝準備建議:*非正式服裝之夜男士可穿著有領子的襯衫或休閒便服(勿著短褲、拖鞋),女士可穿著褲裝或洋裝。*正式服裝之夜(包括船長歡迎酒會、主題晚宴和船長惜別晚宴)女士穿著晚禮服或裙裝,男士應穿著晚禮服或正式西裝打領帶。 進入健身房時,必需穿著軟底運動鞋以及舒適的衣服,基於健康及安全考量,如不遵守穿著原則,將被拒絕進入;另外,泳衣也請自備。
*每天之氣候預測及服裝建議請參照每日行程表*
3. 遊輪上夜晚有那些活動可以參加?
通隨著夜晚來臨,精彩的船上生活才正要開始哩!有百老匯秀、夜總會現場表演、DISCO、酒吧、電影等,並有新朋友的歡樂聚會。大多數的船上設有賭場,以及許多特別活動,如船長的雞尾酒會、旅客的才藝表演、午夜自助餐等。夜晚的時光,您想到玩到多晚都可以,甚至可以通宵玩到迎接海上壯觀的日出。
4. 單獨一人參加時,在船上是否會覺得太寂寞?
對單獨旅行的人而言,遊輪行程是最理想的,因為在航程中,很容易結交到來自世界各地的朋友。事實上,大多數的船上都有為單身的人特別安排宴會,旅客可以隨時參加。當然,單人房另有價格計算方式。 若沒有上岸觀光,在船上我要做什麼! 在海上航行時,您將感覺比其他的旅遊方式都更加自由而且多彩多姿!
**遊輪就像是一座海上的渡假勝地,旅客可以自己決定要做什麼~像躺在泳池畔的躺椅上,呼吸海上新鮮空氣、曬太陽、讀好幾本書,或觀賞多變的景觀。您可以參加運動課程、舞蹈課程、遊戲比賽,或其他的教學活動及甲板活動,如練習網球與高爾夫球、投籃球、游泳、享受三溫暖、到健身房運動、欣賞電影、聽場演講、玩橋牌等,這些都是船上的每日活動。肚量龐大的郵輪裡,絕對有發現不完的新奇事物等著您去探索。
5. 如果您有兒童隨行,船上有那些活動安排可提供給兒童使用,設施有哪些?
遊輪行程非常適合全家一起歡樂出遊。除了有適合大人的娛樂活動外,對於兒童的節目安排也很精彩!
船上有提供兒童專用遊樂場,由專人帶領遊戲安排!但是請父母們特別注意,不要讓小朋友在甲板上、交誼廳上或舞池中毫無節制的玩耍,以免影響別人,尤其是晚上更要特別注意安全。
6. 遊輪上的消費支付使用歌詩達遊輪船卡(遊輪上所有消費皆以歐元計價)。每位旅客登船時會收到個人專用的歌詩達遊輪船卡,在整個航程中,該卡將是您的身份證明(上下船時請隨身攜帶歌詩達遊輪船卡,以便身份查驗),您可用歌詩達遊輪船卡支付一切消費。部分消費需加15%手續費。※ 請隨身攜帶歌詩達遊輪船卡,以免遺失。
◎信用卡:請於登船報到櫃台辦理信用卡授權(VISA / VISA ELECTRON / 萬事達卡 / 美國運通卡) ,在航程結束前午夜,您會收到消費帳單及明細,核對無誤即可下船,您的一切費用將自動從您的信用卡上扣除,相當方便。
◎現金:您也可使用現金(歐元)結帳,如您選擇現金付款則必須於登船報到櫃台支付歐元150元保證金/每人(如果不用信用卡授權,也不付歐元150元保證金,將無法登船),此將用於支付遊輪上之消費實支實付,航程結束前一天,請您自行於遊輪公司規定之現金結帳地點或客戶服務櫃台,結清您所有消費帳款。
E. 護照及出入境說明:
1.《依國際慣例規定,護照有效期限,應持有滿半年以上效期 (以入境當地時間為準),始可入境其它國家》。
2. 若您是軍人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 【 OO年 OO月 OO日之前同意出國 字第 OO號核准】。
3. 若您是役男者→出國必須蓋兩種章: 【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役男出國核准 OO年 OO月 OO日前一次有效 OO縣市公所】
4. 若您是接近役齡者→出國必須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章。
5. 本行程所載之護照、簽證相關規定,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 持他國護照,須使用同一本護照出入境,並攜帶持有之雙國護照,且自行查明相關規定,報名時請務必告知您的服務人員。
6. 更詳細之內容請參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F. 搭機規定及行李托運規定:
1. 每一件託運行李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行李超重部份則需另加收費用(以機場計價為主)。
2. 旅客攜帶上機的隨身行李內,裝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其體積不可超過100毫升(100 c.c.),還需裝於不超過1公升(1000 c.c.)且可重複密封之透明塑膠袋內。
3. 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食品、藥品、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項規定的限制。
4. 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述物品可隨身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明之塑膠袋內。
5. 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前述之塑膠袋應與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6. 關於孕婦的搭機: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孕婦搭乘指引(IATA medical guideline 3rd edition),基於安全考量,航空公司不受理生產後未滿14天之產婦登機。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有特別規定,建議出發前洽詢該入境國之辦事處相關事宜。
G.緊急求助電話:
1. 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服務專線: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撥打方式為(當地國國際電話冠碼)+886-800-085-095;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專線」電話800-0885-0885(諧音「您幫幫我、您幫幫我」)
2. 交通部觀光局緊急聯絡電話0800-211-734、(02)2349-1691(上班時間)、(02)2749-4400(非上班時間)
H. 疾病檢役需知:
1. 出國前可上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際疫情資訊,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請於出國前4至6週至「旅遊醫學門診」由醫師評估接種疫苗或服用藥物之需求;旅途中或返國途中如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黃疸等症狀時,請於返國時向機場檢疫人員通報;因傳染病有潛伏期,如回國後出現上述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做為診斷及治療之參考。 2. 關於國際疫情、防治措施及全國旅遊醫學門診相關資訊,請參閱該局全球資訊網「入出境健康管理」專區查詢,或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防疫專線洽詢。
本公司始終致力於提供最好的旅遊服務與產品品質。歡迎您提供寶貴的意見協助我們進步與提升!
期盼您在行程結束後,填妥「顧客意見調查表」,密封之後,交由領隊帶回。謝謝您的合作!
感謝您選擇本公司,並祝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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